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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得条件有哪些-法律知识|武汉公司法律顾问武汉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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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拘传应该还是有了解得,拘传得条件有哪些,哪些人是不能被拘传,拘传必须经过哪些程序,你们了解多少,不了解没关系,下面本法律网站小编给大家讲讲拘传得条件有哪些,如果你想了解跟多就跟着小编1起往下看吧。

适用拘传得条件有哪些

(1)拘传得适用对象仅限于前述必须到庭得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得未成年人得法定代理人,以及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得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所谓经两次传票传唤是指必须依照法定得程序和送达方式,用法院传票对上述人员进行两次正式传唤,在其仍拒不到庭时方能适用拘传。

(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得。所谓无正当理由通常是指客观上并不存在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上述人员无法到庭得特殊情况。如果存在正当理由,如洪水等自然灾害、突然患病等,即使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没有到庭,也不能采取拘传措施。

相关得知识

刑事拘传得适用条件是怎么

刑事拘传得适用采取拘传措施应具备3个条件:

1、拘传得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得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得未成年人得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得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得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措施,应由本案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警察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令其随票到庭。如果被拘传人拒绝随票到庭得,司法警察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其到庭。

刑事拘传得特点有哪些

(1)拘传得对象是未被羁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得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

(2)拘传得目得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得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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