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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法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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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于各种不知名的原因使得婚姻关系难以持续下去,可以有多种途径结束这段婚姻关系的话。但是,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还是比较慎重的。离婚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才会被准许。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根据司法解释,下列情形有些作为婚姻无效,有的作为婚姻可撤销情形,有的作为感情破裂情形:(1)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1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1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1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1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1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1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8)1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9)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1方不谅解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受到1方家庭暴力,或者1方有重婚行为的,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是需要判决离婚的,需要对子女抚养权问题作出确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师之家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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